名称 | 东京热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86号关于加强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保障人民健康提案的答复 | ||
发布机构 | 土壤生态环境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5-00246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东京热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186号关于加强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保障人民健康提案的答复
巩雪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保障人民健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高位推动、全面部署,各级各部门紧盯目标真抓实干,聚焦重点强力攻坚,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持续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十四五”以来,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完善监测体系建设,共布设1270个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812个省控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评价,并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督促重点企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及时掌握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有效支撑土壤污染风险防控。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全省耕地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工作,在全省优先保护Ⅱ类、安全利用类(Ⅰ类、Ⅱ类)受污染耕地上,共布设900个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点位。省林草局将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作为源头管控的重要环节,纳入年度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重点监测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及农药残留等指标,建立土壤-产品协同监测机制,强化风险预警,提高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分工负责、联动监管机制,及时将重点行业企业关闭搬迁地块、拟开发建设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等纳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依法开展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有序推进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定期排查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分解下达年度污染管控计划,指导各地按要求完成污染管控,防止污染扩散或加重。按季度开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巡查,常态化组织开展初步调查报告监督检查,探索开展同步监督复测,切实提升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水平,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三)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农药减量增效。省农业农村厅采取强化监测预警、大力推进绿色防控、强力推进统防统治、持续推进科学用药等举措,全省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8%以上、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60%以上。省林草局指导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加强生产投入品源头管控,推广标准化、绿色化生产方式,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最大限度减少林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风险。二是科学施肥增效。省农业农村厅制发年度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在元氏县、玉田县、曲阳县等21个“三新”县实施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动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省林草局充分发挥各级林业技术推广人员和省林果花卉产业专家支撑团队作用,通过“专家授课+现场指导”、“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技术培训指导服务,重点推广平衡施肥和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全面提升林农科学用药用肥意识,保障产地土壤环境安全。三是秸秆综合利用。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系列文件,利用中央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建设32个重点县,布设21个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依托省秸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试验站建设藁城区和武安市2个农作物秸秆生态效应国控监测点,指导各地做好秸秆科学还田和高效离田工作,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7%以上。
(四)不断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2024年全省所有受污染耕地管控措施覆盖率为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同时,省农业农村厅在唐山市曹妃甸区、保定市清苑区、石家庄市新乐市、张家口市宣化区水稻、小麦-玉米、玉米等主栽农作物土壤镉超标区域开展试验示范,从方案制定、治理修复与管控措施落实等多方面开展现场技术指导。
(五)加强科技创新和资金支持。聚焦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创新需求,省科技厅在省级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绿色低碳发展创新专项”等创新专项中设置优先主题,组织实施了“在产化工园区土壤与地下水基于绿色低碳模式污染综合治理技术体系研究”等一批重点研发项目,支持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工程大学等高等院校开展土壤修复机制相关研究。依托省农林科学院农业资源环境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培育建设了“河北省土壤污染修复技术创新中心”等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着力推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技术支撑。财政部门聚焦重点领域治理,统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等工作,规范资金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全面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构筑土壤污染防治保障体系。
(六)严格执法监管。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土壤污染防治纳入法治轨道。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多轮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对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行为的及时予以处罚,对行动中发现的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有力震慑土壤污染违法行为。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普法宣传,组织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通过集中巡讲、专题培训、新闻发布、阳光理政网络直播等,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普及土壤污染防治法,回应社会关注,营造知法守法的法治环境。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借鉴和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继续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筑牢土壤安全防护墙。
(一)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受污染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专项行动,推动各县(市、区)应查尽查,分阶段应治尽治。严格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纳入全面性核查,督促企业依法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农业面源重点区域系统治理,继续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推进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扎实推进科学施肥用药,指导各地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动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开展精准监测、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化肥农药科学安全使用,进一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稳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因地制宜示范推广秸秆科学还田适用技术,科学提高秸秆离田利用效能,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7%以上。
(二)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共享,推进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改革,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评审制度,建立严格的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质控制度,完善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提升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质效。加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定期巡查,严防违法违规开发利用。落实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管理制度,年底前基本完成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防止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三)严格落实受污染农用地管控措施。组织相关县(市、区)制定本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结合农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受污染耕地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耕地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和适用于北方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技术集成示范。
(四)强化政策技术支持。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科技创新与成果应用,强化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高效使用,持续提升数智监管能力。加强宣传引导和公众参与,健全完善各项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东京热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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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热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86号关于加强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保障人民健康提案的答复
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时间:2025-06-18
东京热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186号关于加强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保障人民健康提案的答复
巩雪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保障人民健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高位推动、全面部署,各级各部门紧盯目标真抓实干,聚焦重点强力攻坚,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持续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十四五”以来,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完善监测体系建设,共布设1270个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812个省控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评价,并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督促重点企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及时掌握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有效支撑土壤污染风险防控。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全省耕地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工作,在全省优先保护Ⅱ类、安全利用类(Ⅰ类、Ⅱ类)受污染耕地上,共布设900个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点位。省林草局将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作为源头管控的重要环节,纳入年度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重点监测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及农药残留等指标,建立土壤-产品协同监测机制,强化风险预警,提高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分工负责、联动监管机制,及时将重点行业企业关闭搬迁地块、拟开发建设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等纳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依法开展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有序推进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定期排查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分解下达年度污染管控计划,指导各地按要求完成污染管控,防止污染扩散或加重。按季度开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巡查,常态化组织开展初步调查报告监督检查,探索开展同步监督复测,切实提升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水平,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三)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农药减量增效。省农业农村厅采取强化监测预警、大力推进绿色防控、强力推进统防统治、持续推进科学用药等举措,全省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8%以上、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60%以上。省林草局指导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加强生产投入品源头管控,推广标准化、绿色化生产方式,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最大限度减少林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风险。二是科学施肥增效。省农业农村厅制发年度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在元氏县、玉田县、曲阳县等21个“三新”县实施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动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省林草局充分发挥各级林业技术推广人员和省林果花卉产业专家支撑团队作用,通过“专家授课+现场指导”、“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技术培训指导服务,重点推广平衡施肥和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全面提升林农科学用药用肥意识,保障产地土壤环境安全。三是秸秆综合利用。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系列文件,利用中央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建设32个重点县,布设21个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依托省秸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试验站建设藁城区和武安市2个农作物秸秆生态效应国控监测点,指导各地做好秸秆科学还田和高效离田工作,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7%以上。
(四)不断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2024年全省所有受污染耕地管控措施覆盖率为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同时,省农业农村厅在唐山市曹妃甸区、保定市清苑区、石家庄市新乐市、张家口市宣化区水稻、小麦-玉米、玉米等主栽农作物土壤镉超标区域开展试验示范,从方案制定、治理修复与管控措施落实等多方面开展现场技术指导。
(五)加强科技创新和资金支持。聚焦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创新需求,省科技厅在省级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绿色低碳发展创新专项”等创新专项中设置优先主题,组织实施了“在产化工园区土壤与地下水基于绿色低碳模式污染综合治理技术体系研究”等一批重点研发项目,支持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工程大学等高等院校开展土壤修复机制相关研究。依托省农林科学院农业资源环境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培育建设了“河北省土壤污染修复技术创新中心”等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着力推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技术支撑。财政部门聚焦重点领域治理,统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等工作,规范资金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全面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构筑土壤污染防治保障体系。
(六)严格执法监管。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土壤污染防治纳入法治轨道。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多轮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对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行为的及时予以处罚,对行动中发现的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有力震慑土壤污染违法行为。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普法宣传,组织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通过集中巡讲、专题培训、新闻发布、阳光理政网络直播等,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普及土壤污染防治法,回应社会关注,营造知法守法的法治环境。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借鉴和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继续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筑牢土壤安全防护墙。
(一)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受污染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专项行动,推动各县(市、区)应查尽查,分阶段应治尽治。严格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纳入全面性核查,督促企业依法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农业面源重点区域系统治理,继续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推进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扎实推进科学施肥用药,指导各地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动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开展精准监测、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化肥农药科学安全使用,进一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稳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因地制宜示范推广秸秆科学还田适用技术,科学提高秸秆离田利用效能,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7%以上。
(二)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共享,推进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改革,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评审制度,建立严格的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质控制度,完善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提升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质效。加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定期巡查,严防违法违规开发利用。落实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管理制度,年底前基本完成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防止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三)严格落实受污染农用地管控措施。组织相关县(市、区)制定本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结合农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受污染耕地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耕地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和适用于北方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技术集成示范。
(四)强化政策技术支持。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科技创新与成果应用,强化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高效使用,持续提升数智监管能力。加强宣传引导和公众参与,健全完善各项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东京热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