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东京热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88号“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后续管理工作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
发布机构 | 土壤生态环境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5-00247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东京热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388号“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后续管理工作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程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后续管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有序组织推进。以生活污水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平原、山区、丘陵分类施策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十三五”末,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018年的11%提高到的28%,截至2024年底,累计完成治理村庄27502个,治理率达到55.9%,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基本杜绝,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一、强化政策规划引领,分类组织实施
“十四五”以来,我省先后编制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河北省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等系列文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考虑,分年度制发工作计划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推进中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看不到污水横流、闻不到臭味、听不到群众怨言”的标准,坚持资源化利用优先,与农村改厕紧密衔接,灰水收集后于冲厕、绿植浇灌或庭院抑尘,黑水经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水还田利用,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且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治理工艺,灵活采取纳入城镇管网、集中式处理等各类治理模式,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梯次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融资渠道
结合我省农村地区工作基础薄弱,大部分地区财政困难的实际,积极指导各地申请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组织各地加大农村环境整治类项目谋划编制力度,深入实地开展帮扶,提高项目编制质量,截至目前,“十四五”以来,我省共计获得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6.97亿元支持。近年来,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8.9亿元,统筹用于支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分散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设施建设在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多渠道统筹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联合省国开行、省农发行先后印发《关于运用开发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关于运用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发挥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优势,设立专项贷款用于支持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县财政列支保障经费,保障农村各类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使用。
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着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在组织领导上,各级政府做好统筹推动、上下衔接、督促检查,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水务等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各负其责,乡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明确产权归属,建立完善的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清理及检查等管理制度。在运行维护上,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鼓励采用县级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灵活采取自主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设施运维,逐步构建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护体系。在宣传引导上,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引导教育村民遵法守法,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将农村生活污水不乱排乱倒纳入村规民约,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为巩固治理成效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共商共治,衔接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改造等美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统筹中央和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有关资金,健全完善各项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东京热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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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热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88号“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后续管理工作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时间:2025-06-18
东京热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388号“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后续管理工作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程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后续管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有序组织推进。以生活污水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平原、山区、丘陵分类施策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十三五”末,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018年的11%提高到的28%,截至2024年底,累计完成治理村庄27502个,治理率达到55.9%,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基本杜绝,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一、强化政策规划引领,分类组织实施
“十四五”以来,我省先后编制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河北省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等系列文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考虑,分年度制发工作计划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推进中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看不到污水横流、闻不到臭味、听不到群众怨言”的标准,坚持资源化利用优先,与农村改厕紧密衔接,灰水收集后于冲厕、绿植浇灌或庭院抑尘,黑水经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水还田利用,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且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治理工艺,灵活采取纳入城镇管网、集中式处理等各类治理模式,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梯次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融资渠道
结合我省农村地区工作基础薄弱,大部分地区财政困难的实际,积极指导各地申请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组织各地加大农村环境整治类项目谋划编制力度,深入实地开展帮扶,提高项目编制质量,截至目前,“十四五”以来,我省共计获得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6.97亿元支持。近年来,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8.9亿元,统筹用于支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分散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设施建设在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多渠道统筹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联合省国开行、省农发行先后印发《关于运用开发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关于运用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发挥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优势,设立专项贷款用于支持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县财政列支保障经费,保障农村各类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使用。
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着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在组织领导上,各级政府做好统筹推动、上下衔接、督促检查,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水务等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各负其责,乡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明确产权归属,建立完善的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清理及检查等管理制度。在运行维护上,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鼓励采用县级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灵活采取自主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设施运维,逐步构建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护体系。在宣传引导上,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引导教育村民遵法守法,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将农村生活污水不乱排乱倒纳入村规民约,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为巩固治理成效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共商共治,衔接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改造等美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统筹中央和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有关资金,健全完善各项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东京热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