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随着企业陆续开工,生态环境部门需要如何发挥职能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并提升环评服务质效呢?定州市生态环境局这样做!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以及积极复工复产的部署要求,立足本职、积极作为、主动谋划、精准施策,结合定州实际,出台《定州市疫情期间简化环评审批服务项目建设六项措施》,简化、服务建设项目审批,开通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提升新建项目环评审批速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实现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双胜利贡献力量。
一、简化疫情防控项目环保手续
开辟审批“绿色通道”, 对位于园区内的疫情防控项目,采取先备案后办理、“告知承诺制”审批,只需承诺“合法生产、限期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即可先行建设、生产,同步办理或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特事特办、容缺办理,一律精简审批环节、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疫情期间,相继协助河北德普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三家口罩厂完成网上备案,在定州落地投产,上演半天办结、一天办结的“审批加速度”,助力疫情防控物资生产。
二、支持省市重点项目启动前期建设
依托“环评审批服务台账”实施“拉条挂账”式办结,充分发挥环评源头预防作用,通过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主动给予业务指导等方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问题,优化选址布局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项目施工运行指导,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重点项目又好又快落地。
目前,助力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和河北省定州市第二医院(原定州市妇幼保健院)完成了配套污水处理项目升级改造。这两家医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分别承担着定点后备医院和发热门诊的防控任务,医疗废水处理正常有序对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意义重大。
三、豁免和简化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
加强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关系民生且纳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相关行业,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业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将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报送环评审批部门,环评审批部门在收到告知承诺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
对于落实政府规划要求和搬迁决定,由园区外搬迁入工业园区的企业,疫情期间申请复工复产的,可先行核发排污许可,限期完善手续;
对于我市实施的传统行业整行业环保提升改造,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的项目,可按照技术改造方案实施改造建设,不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健全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对高质量完成规划环评、各类管理清单清晰可行的园区,根据规划环评文件结论和审查意见适当简化建设项目环评内容;
对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和产业定位的项目,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未发生变化,只涉及厂区布局调整、少量生产设备增加,经监测能够满足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的,对照《建设项目重大变化清单》,不属于重大变更的项目实施告知备案制,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四、公开环境基础数据
公开公示包括定州经济开发区、双天工业园区、正阳工业园、食品产业园、北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在内的主要园区规划环评以及本底监测数据,统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等资源,公开生态环境例行监测数据或调查基础数据,尽量利用现有监测数据,避免重复监测,实现信息共享,有效降低项目环评编制相关监测费用,减轻建设单位负担。
五、全面实现网上审批
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行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应用,采取网上受理审核、快递邮寄受理要件及批文等便民措施,有效避免办事群众聚集流动。
“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不接触式”服务,让数据“跑腿”,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已审核办结40家,实现环评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推行对口帮扶、保障疫情防控!环评服务前移、审批专人负责,减轻企业负担……
“降档”+“提速”市生态环境局“硬核”举措上线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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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六项硬核举措简化项目环评手续,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及省市重点项目建设
来源: 时间:2020-03-20
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随着企业陆续开工,生态环境部门需要如何发挥职能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并提升环评服务质效呢?定州市生态环境局这样做!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以及积极复工复产的部署要求,立足本职、积极作为、主动谋划、精准施策,结合定州实际,出台《定州市疫情期间简化环评审批服务项目建设六项措施》,简化、服务建设项目审批,开通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提升新建项目环评审批速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实现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双胜利贡献力量。
一、简化疫情防控项目环保手续
开辟审批“绿色通道”, 对位于园区内的疫情防控项目,采取先备案后办理、“告知承诺制”审批,只需承诺“合法生产、限期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即可先行建设、生产,同步办理或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特事特办、容缺办理,一律精简审批环节、加快环评审批进度,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疫情期间,相继协助河北德普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三家口罩厂完成网上备案,在定州落地投产,上演半天办结、一天办结的“审批加速度”,助力疫情防控物资生产。
二、支持省市重点项目启动前期建设
依托“环评审批服务台账”实施“拉条挂账”式办结,充分发挥环评源头预防作用,通过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主动给予业务指导等方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问题,优化选址布局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项目施工运行指导,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重点项目又好又快落地。
目前,助力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和河北省定州市第二医院(原定州市妇幼保健院)完成了配套污水处理项目升级改造。这两家医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分别承担着定点后备医院和发热门诊的防控任务,医疗废水处理正常有序对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意义重大。
三、豁免和简化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
加强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关系民生且纳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相关行业,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业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将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报送环评审批部门,环评审批部门在收到告知承诺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
对于落实政府规划要求和搬迁决定,由园区外搬迁入工业园区的企业,疫情期间申请复工复产的,可先行核发排污许可,限期完善手续;
对于我市实施的传统行业整行业环保提升改造,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的项目,可按照技术改造方案实施改造建设,不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健全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对高质量完成规划环评、各类管理清单清晰可行的园区,根据规划环评文件结论和审查意见适当简化建设项目环评内容;
对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和产业定位的项目,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未发生变化,只涉及厂区布局调整、少量生产设备增加,经监测能够满足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的,对照《建设项目重大变化清单》,不属于重大变更的项目实施告知备案制,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四、公开环境基础数据
公开公示包括定州经济开发区、双天工业园区、正阳工业园、食品产业园、北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在内的主要园区规划环评以及本底监测数据,统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等资源,公开生态环境例行监测数据或调查基础数据,尽量利用现有监测数据,避免重复监测,实现信息共享,有效降低项目环评编制相关监测费用,减轻建设单位负担。
五、全面实现网上审批
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行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应用,采取网上受理审核、快递邮寄受理要件及批文等便民措施,有效避免办事群众聚集流动。
“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不接触式”服务,让数据“跑腿”,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已审核办结40家,实现环评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推行对口帮扶、保障疫情防控!环评服务前移、审批专人负责,减轻企业负担……
“降档”+“提速”市生态环境局“硬核”举措上线重拳出击!